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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贵阳市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转报贵阳市天力柴油机厂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筑发改项[2011]14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安置房793套,总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共3栋,各栋均为22层,剪力墙结构,配套相应小区道路、绿化、供电、排水等公共设施。工程建设于贵阳市天力柴油机厂内。
二、原则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在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项目周边环境,进一步优化竖向设计,合理控制场地标高。
三、同意建筑平面设计及立面造型设计。
四、同意结构设计采用的剪力墙型式,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下阶段设计中根据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完善基础设计。
五、原则同意场区给排水、电气和道路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
六、 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环保、消防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完善设计内容,并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设计。
七、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八、经审定,工程总投资审定为20432.00万元(详见附表),其中配套基础设施1940.00万元。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控制投资,加快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二О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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