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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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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黔东南州发展改革委:
你们以州发改产业[2011]40号文报送的《丹寨县2011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现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丹寨县2011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布局。按照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和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同意项目布局在丹寨县兴仁镇俊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花台脚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改造)标准化猪舍1000平方米、兽医室80平方米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等(详细建设内容见附表)。
四、总投资和资金使用。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50.00万元,业主自筹25.00万元。(资金使用见投资概算表)
五、建设年限:一年。
六、接此批复后,要抓紧开展项目实施准备工作。州、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确保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州、县畜牧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责,具体指导各养殖场(小区)实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经县发改、畜牧部门共同审核后实行报帐制,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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