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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铜仁地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的有关资料收悉,为解决石阡县城供水原水源点水量不足、水质被污染的问题,根据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石阡县城供水水源变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建设日供水能力为1.6万吨/日的取水及输水管网工程。
(二)建设内容:
1、取水工程:同意本工程选用山坪水库作为新的取水水源,水源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保护;原则同意推荐的取水方案,但需在下一阶段作好方案的比选优化工作。
2、输水工程:同意输水工程铺设输水管DN500长7500米,管材选用球墨铸铁管。
二、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总投资166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415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250万元。
三、建设工期:一年。
四、项目法人:石阡县供排水公司。
请据此抓紧进行有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编制项目招标方案和初步设计报我委核准和审批。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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