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冈县2011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欢迎来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个人中心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关于凤冈县2011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委员会:
    你们以遵市发改农经〔2011〕71号文件报送的《凤冈县2011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现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凤冈县2011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布局:按照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生态和谐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原则上同意项目布局在凤冈县蜂岩镇巡检村桐油湾养殖小区,凤冈县蜂岩镇一品泉社区桃园养殖场,以及凤冈县进化镇大堰村兴阳养殖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圈舍改扩建4200平方米,消毒室82平方米,蓄水池220立方米,沼气池建设140立方米,粪污处理池190立方米,雨污分离沟3589米,净污分离道路1550米,饲料加工房320平方米、兽医室120平方米、围墙改造2500米等(详见实施方案批复表)。
    四、总投资和资金使用。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0万元,自筹50万元。(资金使用详见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
    五、建设年限:一年。
    六、接此批复后,要抓紧开展项目实施准备工作。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确保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农业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责,具体指导各养殖场(小区)实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经县发改、农业部门共同审核后实行报账制,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