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都匀市平省水库灌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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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都匀市平省水库灌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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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黔南州发改委:
    你委和州水利局上报的《关于上报都匀市平省水库灌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黔南发改呈〔2011〕76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都匀市平省水库灌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平省水库工程项目位于都匀市平浪镇,水库坝址位于桐水河上游长坡河段。平浪镇是都匀市粮食主产区,但项目区水利设施较差,农田水利工程薄弱,工程性缺水状况突出。建设平省水库将有效解决平浪镇2.97万亩耕地灌溉用水问题,改善耕地灌溉用水条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粮食安全,提高项目区人民生活质量。因此,平省水库灌溉工程建设十分必要。
     二、同意平省水库灌溉工程建设任务为农田灌溉。
     三、工程建设规模为:工程设计灌溉耕地29720亩(水田25520亩,旱地4200万亩),灌溉用水量1204.1万m3/a。水库正常蓄水位为945米,死水位为930.1米,水库总库容为130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为746万立方米,死库容为518万立方米。水库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
    四、基本同意平省水库灌溉工程建设内容为: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放空底孔,灌溉取水建筑物,灌溉建筑物等。工程计划总工期为34个月。
    五、根据2010年的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平省水库淹没面积0.64km2,其中耕地330.25亩、林地515.39亩;枢纽工程建设区占地189.15亩,灌区永久占地76.8亩。规划水平年(2014年)生产安置196人,其中库区186人,工程建设区10人;搬迁安置207人。本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为统一年产值的16倍。
    六、按2011年1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21583万元。全部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
    七、同意都匀市平省水库管理所作为该工程项目法人,由其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要切实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项目法人按《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 编制勘测设计和工程招标初步方案报我委核准。
    八、初步设计阶段,按规程进一步复核各类工程指标,优化工程设计;做好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程水质;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进一步复核工程占地规模及水库淹没各项实物指标,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二О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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