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江县观音滩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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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江县观音滩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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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铜仁地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与地区水务局上报的《关于转呈<贵州省德江县观音滩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铜地发改农经[2011]743号)收悉。经审查,基本同意德江县观音滩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到2030年德江县城区面积将从2009年的6.63k㎡发展到28k㎡,预测年需水量将达3323万m³,目前的供水工程规模和布局都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新建观音滩水库可新增供水能力3630万㎡,保障德江县城各行各业的供水需求。因此,观音滩水库的建设十分必要。
    二、工程的建设任务和规模:观音滩水库工程的任务为德江县城供水,设计供水能力3630万㎡/a(P=95%)。初步确定水库正常蓄水位为511.00m,死水位为482.00m,总库容3651万m³,兴利库容2706万m³。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挡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冲沙兼放空建筑物、输水管线及提水泵站等。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31741万元。
    五、工程建设总工期为30个月。
    六、可行性研究阶段,请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的规定,开展实物指标调查工作,深入分析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在充分征求移民和安置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妥善落实移民的安置去向和就业途径。
    七、请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做好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申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专题工作;并尽快组建项目法人机构,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建设及管理工作。

 


二О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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