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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
报来《关于报请审批驾欧至荔波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黔交规划[2011]5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驾欧至荔波高速公路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第八条联络线榕江至麻尾的重要组成路段,为促进荔波综合旅游区的开发和保护,加快形成我省高速公路网络,同意建设驾欧至荔波高速公路。
二、同意公路起于驾欧乡西北董扎,接已建成麻尾至驾欧高速公路,经拉更腊、拉欧、拉岜、朝阳、拉鱼,止于荔波县城南坡田,全长约24.7公里。
三、同意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1.5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全线在驾欧和荔波2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另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1公里连接线。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3.2亿元,其中,资本金为5.8亿元(约占总投资的25%),分别由省交通运输厅安排专项资金3.48亿元,黔南州政府投资2.32亿元;其余约17.4亿元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招标初步方案需另行报文核准。
六、初步设计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以岩溶、滑坡、崩塌、软土等为重点和桥址、隧址处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深入调查沿线矿产资源及采空区的分布情况,深化局部路线方案研究和工程方案比选。
2、加强局部长大纵坡路段的安全设计,确保行车安全。
3、进一步衔接荔波县城总体规划,优化荔波县连接公路设计方案。
4、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加强生态和环境保护,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请你厅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组织管理,妥善处理征地拆迁事宜,将节约用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和质量管理等工作落实到位。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
二О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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