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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黔东南州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的有关资料收悉,为解决榕江县城供水能力不能满足用水需要的问题,根据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同意榕江县城供水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新增日供水能力4万吨,使榕江县城日供水能力达6万吨。
(二)建设内容:
1、取水工程:同意本工程选用寨蒿河作为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的取水水源,水源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保护;原则同意推荐的取水方案,但需在下一阶段作好方案的比选优化工作。
2、输水工程:同意输水工程铺设输水管DN700长8670米,管材选用K9级离心球墨铸铁管。
3、净水工程:
1)同意该工程选址位于忠诚镇旁虾子冲半山修建净水厂;
2)同意净水工艺流程和主要设备选型;
3)原则同意厂区总平面和建构筑物布置,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区地形、地质条件及远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总平面布置;
4)同意消防、电气和环保、劳动安全保护设计,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4、配水工程:同意配水工程铺设配水管网DN150- DN800 L40000米,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作进一步的优化;管材DN≥400选用球墨铸铁管,DN<400选用PE管。
二、服务范围:规划建成区的北部地势较平缓、起伏较小的火车站、部分火车站片区的工业区、商业区、居住区,部分火车站片区的工业区及寨蒿河沿线地势较平缓的城市干道两侧用地建设及老城区。
三、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总投资10242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2051万元,申请银行贷款8191万元。
四、建设工期:18个月。
五、项目法人单位:榕江县自来水公司。
请据此抓紧进行有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编制项目招标方案和初步设计报我委核准和审批。
二О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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