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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我州2011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代可研)的请示》(州发改代赈[2011]07号)收悉。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报送的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39户625人。
三、迁出点
1、久仰乡毕下村一组部分搬迁11户43人。
2、久仰乡毕下村二组部分搬迁5户22人。
3、久仰乡毕下村三组部分搬迁8户36人。
4、久仰乡毕下村四组部分搬迁11户46人。
5、久仰乡毕下村五组部分搬迁13户68人。
6、革东镇革东寨村一组部分搬迁28户131人。
7、革东镇革东寨村二组部分搬迁22户102人
8、革东镇革东寨村三组部分搬迁29户123人
9、革东镇革东寨村四组部分搬迁12户54人。
四、安置点
1、久仰镇翁久仰村一组翁荣安置毕下村48户215人。
2、革东镇街上村四组安置革东寨村91户410人。
五、主要安置形式:依托小城镇集中安置。
六、主要建设内容
1、新建砖木结构房屋139栋13900平方米。
2、铺设输水管网1453米,139户水表和入户输水管道安装。
3、安装125KVA和250KVA变压器各1台,架设10KV线路304米、0.4KV线路1638米,139户进户线和电表安装。
4、道路硬化8280平方米。
5、139户闭路电视安装。
6、新修排水沟2197米;
7、配置消防栓12套,简易消防栓3套。
七、项目总投资
总投资360万元,其中:2011年国家易地扶贫专项资金310万元,县级配套50万元。
八、建设期限:一年。
九、其他要求
1、积极协调相关支农投资共同用于安置点的项目建设,切实解决好搬迁群众的后续长远发展问题,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2、易地扶贫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复杂,要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质量管理。
3、建立健全季报制度,定期报送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
二О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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