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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黔西南州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贞丰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州发改环资[2011]18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贞丰县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提高污水处理率,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建设贞丰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是十分必要的。根据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贞丰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增污水处理规模0.4万吨/日;新建污水收集管网18910米。
二、建设方案:
1、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在贞丰县海子坝原污水处理厂处修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2、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污水处理工艺以及污泥处理方案,但应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作好工艺比选及优化工作,确保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3、原则同意本工程总平面布置方案和主要建、构筑物方案。
4、原则同意推荐的管网布置方案及污水管道管材选择方案,但需在下一阶段根据工程实际作好方案优化工作。
三、项目总投资:2223万元。其中厂区总投资684万元,管网总投资1539万元。
四、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444.6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778.4万元。
五、建设工期:两年。
六、项目法人单位:贞丰县水务总公司。
请据此抓紧进行有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编制项目招标初步方案和初步设计报我委核准和审批。
二О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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