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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黔东州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要求审批丹寨县供水水源建设与管网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州发改投资[2011]78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0.6万m3/日取水泵房1座,配套建设95米DN400卷焊钢管取水管、2943米D325卷焊钢管输水管、2067米DN300球墨铸铁管输水管道。新建配水管网共计15966米,配水能力为1.3万m3/日。其中De300给水管565米、De160给水管15401米,新建1000 m3高位水池1座,配套建设排气排泥阀井8座,阀门井12座,室外消火栓127套。
二、同意设计推荐乌坝河水库作为本工程的取水水源。
三、同意设计推荐的取水、输水方式,取水泵站选址及主要设备选型。
四、原则同意输水管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形、地质情况,进一步优化管线线路设计、断面设计及管材选取。
五、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取水点水源保护措施,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设计,确保水源点安全。
六、同意配水管网总体布置,管网采用环状与局部枝状相结合方式供水,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管网布置。
七、原则同意管网平差计算结果。在下阶段设计中进一步复核水力计算参数,优化管径。
八、同意取水管材、输水管材及配水管材的选用(取水管采用DN400卷焊钢管,输水管采用D325卷焊钢管和DN300球墨铸铁管,配水管采用De160-De300聚乙烯管)。
九、原则同意环境保护、消防、卫生及节能设计,应按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十、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十一、工程概算总投资核定为164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632.6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36万元。超出可研批复资金由县自筹解决。
请遵照执行。
二О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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