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顺市旅游学校创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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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顺市旅游学校创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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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安顺市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上报安顺市旅游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安发改社会【2011】43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五层教学楼(1#、2#两栋)10056平方米,五层1#实训楼6227平方米,五层学生宿舍11552平方米(1#、2#两栋),五层图书信息楼5303平方米,二层食堂及浴室3060平方米,及其它辅助用房2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480平方米;购置设备480套。项目建设于安顺市开发区宋旗镇星火大道北侧(开怀中学对面)、三合水库旁安顺市旅游学校新校区内。
 二、原则同意总平面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外部交通、实际地形地质条件及市政设施建设规划等完善并优化总图工程设计。
 三、原则同意各建筑单体设计,主要建筑为多层建筑。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根据功能复核和优化设计。
 四、同意建筑的立面造型设计。
 五、同意主要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乙类设防,框架抗震等级三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复核实训楼荷载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复核设计,确保工程安全。
 六、原则同意主要建筑采用独立柱基,地基基础等级为丙级。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地形条件、地质勘察报告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等进一步复核和优化基础设计。
 七、原则同意电气(含弱电)系统、给排水、通风和节能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按照相关规范深化设计。建筑防雷等级为三类。
 八、原则同意消防及安全设计,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消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复核和完善设计。
 九、完善环境保护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意见执行。
 十、同意采用的装修标准,项目实施中,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建设。
 十一、本工程的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十二、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5800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控制投资,加快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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