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普定县昌伟牲畜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可研报告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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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普定县昌伟牲畜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可研报告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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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安顺市发改委、农委:
    你们上报的《普定县昌伟牲畜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可研报告》收悉。为解决规模养殖业对城市周边和重点水域造成的污染,改善养殖场周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原则同意《普定县昌伟牲畜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普定县城关镇新林村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CSTR厌氧发酵罐1000m3,湿式储气柜400m3,静音沼气发电机组100kw,沼渣沼液贮存池500m3,集中供气50户及三沼综合利用设备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29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193万元,地方配套21万元,业主自筹215万元。
    四、建设年限:一年
    五、接此批复后,要抓紧开展项目实施准备工作,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确保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责,具体指导项目实施;项目业主要确保项目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并负责项目保质、按期建设完成,发挥项目效益,在实施方案阶段对建设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二О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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