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
| 审批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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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法人 |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 建设内容 | ||
| 建设规模 | ||
贵阳市发改委、工信委:
报来《关于转报贵阳华森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方米节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请示》(筑发改产业〔2011〕4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支持我省工业中小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稳定就业形势,原则同意建设贵阳华森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方米节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
二、项目单位为贵阳华森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贵阳市南明区。
三、项目的主要内容:1.建设规模:年新增150万平方节能玻璃的生产能力,达到年产170万平方米节能玻璃的生产能力;2.技术来源:采用自主创新技术工艺;3.建设内容:新增玻璃切割机、玻璃直线双边磨边机、智能螺杆压缩机、钢化电炉机组等主要生产设备7台/套,对现有生产车间进行适应性改造。
四、项目投资与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企业自有投资414万元,银行贷款966万元,拟申请安排中央投资137万元。
五、该项目前期条件已具备:环保、国土、建设等部门已出具相关意见。
六、关于节能、环保、资源利用、工业卫生、消防和劳动安全等,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并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和采购设备。
八、请认真做好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各项资金落实到位,按计划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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