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湄潭县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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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湄潭县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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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委员会:
    你们以遵市发改农经〔2011〕130号文件报送的《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现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湄潭县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布局。按照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生态和谐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原则上同意项目布局在湄潭县富丰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永兴镇流河渡村)、湄潭县长安养殖有限公司(马山镇长安村)、湄潭县大堰养殖场(复兴镇两路口村)、湄潭县泉孝养殖场(鱼泉镇鱼合村)实施。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猪舍改扩建920m2、粪污处理池450m3、供电线路改造3000 m及其它设施设备(详见投资批复表)。
    四、投资概算:总投资10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95万元,自筹14万元。
    五、建设年限:一年。
    六、接此批复后,要抓紧开展项目实施准备工作。市(州、地)、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确保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市(州、地)、县(市、区)畜牧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责,具体指导各养殖场(小区)实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经县(市、区)发改、畜牧部门共同审核后实行报账制,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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