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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请审查水城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德坞利民小区大河镇裕民小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市发改报〔2011〕503号)、(市发改报〔2011〕70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发改投资〔2010〕1975号)和《关于水城矿区煤矿棚户区改造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黔发改能源〔2010〕1007号)、《关于对水城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部分建设地点调整方案的批复》(黔发改能源〔2011〕247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水城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德坞利民小区、大河镇裕民小区初步设计进行了评估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德坞利民小区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煤矿棚户区改造2192户,总建筑面积为331697.6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30952.46平方米,商业网点建筑面积60923.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4119.2平方米,小区内配套公建面积6902.8平方米,小区外配套公建面积8800平方米)。
2、配套基础设施:
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给水管路1680米,排水管路5945米,供电线路1950米,道路8763.4平方米;
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给水管路5000米,排水管路1795米,供电线路1000米,燃气管线5500米,道路1000平方米;
3、配套公共建筑小区内外总建筑面积:15702.8平方米:
小区内配套公建面积6902.8平方米(幼儿园1个276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3968.8平方米、垃圾转运站1个174平方米);
小区外配套公建面积8800平方米(小学1个8100平方米、派出所1个700平方米)。
(二)项目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8657.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总投资为63186.37万元(工程建安费用为49368.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9137.1万元;预备费为4680.47万元);基础设施及配套公建总投资为5471.53万元(工程建安费用为4765.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300.92万元;预备费为405.3万元)。
(三)项目建设地点:德坞办事处西宁村。
(四)建设工期:工程合理建设工期审定为36个月。
二、大河镇裕民小区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煤矿棚户区改造200户,总建筑面积为2424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1810平方米,商业网点建筑面积1830平方米,小区外配套公建面积600平方米);
2、配套基础设施:
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给水管路1000米,排水管路2298米,供电线路800米,道路6143.83平方米;
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给水管路3800米,排水管路150米,供电线路200米,道路18000平方米;
3、配套小区内外公共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其中:居委会1个600平方米。
(二)项目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627.1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总投资为4571.73万元(工程建安费用为3359.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873.59万元;预备费为338.65万元);基础设施及配套公建总投资为1055.45万元(工程建安费用为905.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71.84万元;预备费为78.18万元)。
(三)项目建设地点:大河镇裕民村。
(四)建设工期:工程合理建设工期审定为18个月。
三、有关要求
为了确保工程按计划工期建成,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保障房及煤矿棚户区建设要求,抓紧督促项目业主组织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投标方案,以及完善项目规划、施工、选址(“两证一书”)等手续,确保工程按期顺利实施。
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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