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江县栗子园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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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江县栗子园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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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铜仁市发改委:
    你委报来的《关于呈报<贵州省印江自治县栗子园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铜市发改农经〔2012〕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基本同意印江县栗子园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印江县栗子园水利工程位于铜仁市印江县永义乡境内,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二级支流。随着印江县经济的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日显突出,水利化程度低,呈现出工程性缺水严重,供水灌溉保证率低、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防洪能力低等问题,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栗子园水利工程建设条件较优,可满足项目区供水安全,提高下游灌溉供水保证率,提高防洪能力,同时还可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旅游开发。因此,印江县栗子园水利工程建设十分必要。
    二、同意印江县栗子园水利工程建设任务以供水、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旅游等综合利用。
    三、工程建设规模为:工程设计向县城年供水量2147万立方米,(保证率95%),设计灌溉农田3.31万亩,设计年灌溉用水量1160万立方米/年(保证率80%);坝后电站装机2000千瓦;发电量651.4万千瓦.时(保证率90%)。水库正常蓄水位764米,死水位730米,兴利库容为955万立方米,总库容1355万立方米。水库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
    四、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挡水建筑物(混凝土双曲拱坝)、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厂房及升压站、供水灌溉取水建筑物、供水灌溉管道建筑物。工程计划总工期为36个月。
    五、根据2011年的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印江县栗子园水利淹没及工程占地656.35 亩,其中:耕地125.3亩,林地508.68亩,草地17.56亩。生产安置人口167人、搬迁安置385人,搬迁企事业单位非农业人口47人(设计水平年2013年)。本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为统一年产值的16倍。
    六、按2011年2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56129万元。全部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
    七、同意印江县栗子园水利工程管理局作为该工程项目法人,由其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项目法人按《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 编制勘测设计招标方案报我委核准。
    八、初步设计阶段,按规程进一步复核各类工程指标,优化工程设计;做好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程水质;制定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进一步复核工程占地及水库淹没实物指标,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二О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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