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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铜仁市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报请审查石阡县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铜地发改项[2011]1103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日处理4000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收集及输送管道总长20169米,其中:De200管3200米、De300管7195米、De400管9129米、D159-D425钢管645米。配套建设φ1000检查井370座,污水提升泵站2座。
二、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建设于原石阡县污水处理厂预留空地内。
三、工艺流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原则同意推荐的一体化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设计和主要设备选型,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龙川河。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复核部分设计参数取值,优化设备选型,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污泥处理工艺方案。
五、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平面和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地实际情况优化总图布置,节约用地。
六、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老城区近期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逐步过渡到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新城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的设计,污水管网收集和输送系统按远期(2020年)污水量进行统一布置设计,2015年前实施完成。
七、原则同意污水管网布置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管网布置,复核水力计算参数优化管径。
八、同意管材选用HDPE双壁波纹管,穿越河沟、桥梁及压力管道采用钢管。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管径及管材建设。
九、同意给排水、电气、节能、自控和消防设计。
十、同意环保和劳动安全卫生设计。
十一、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24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2452.0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94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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