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阡县龙塘镇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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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阡县龙塘镇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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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铜仁市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报请审查石阡县龙塘镇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铜地发改项[2011]1105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日处理1000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收集及输送管道总长7635米,其中:DN200管1735米、DN300管3090米、DN400管2810米。配套建设φ700检查井50座、φ1000检查井141座。
   二、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建设于镇区东北侧龙泉河下游老黄屯村民组处。
   三、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设计和主要设备选型,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泉河。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复核部分设计参数取值,优化设备选型,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污泥处理工艺方案。
   五、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平面和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地实际情况优化总图布置,节约用地。
   六、原则同意污水管网平面布置和纵断面设计,力争实现雨污分流,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管网布置,复核水力计算参数优化管径。
   七、同意管材选用HDPE双壁波纹管,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管径及管材建设。
   八、同意给排水、电气、节能、自控和消防设计。
   九、同意环保和劳动安全卫生设计。 
   十、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10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1045.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5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超可研批复投资部分资金由县筹措解决。
    请遵照执行。

 


二О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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