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阡县本庄镇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欢迎来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个人中心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关于石阡县本庄镇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铜仁市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报请审查石阡县本庄镇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铜地发改项[2011]1104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日处理2000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收集及输送管道总长11230米,其中:沿河截污干管DN400管750米、DN500管120米、φ426-529钢管100米,镇区污水管DN400管105米、DN300管8090米、DN200管1315米、φ219-325管750米。配套建设φ1000检查井268座,中途污水提升泵站1座。
    二、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建设于屯头村大桥组屯头河左岸空地处。
    三、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设计和主要设备选型,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屯头河。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复核部分设计参数取值,优化设备选型,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污泥处理工艺方案。
    五、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平面和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地实际情况优化总图布置,节约用地。
    六、原则同意污水管网平面布置和纵断面设计,力争实现雨污分流,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管网布置,复核水力计算参数优化管径。
    七、同意管材选用HDPE双壁波纹管,过河管及压力管材选用钢管。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管径及管材建设。
    八、同意给排水、电气、节能、自控和消防设计。
 九、同意环保和劳动安全卫生设计。
 十、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15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1533.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5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二О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