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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黔西南州发改委:
你委报来的《关于转报<贞丰县七星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报告》(州发改农经[2012]3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共同委托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组织审查,根据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本工程建设主要任务为农田灌溉和人畜饮水。灌区范围为珉谷镇的盘龙、白层镇的平袍、坝桥、兴隆寨、那郞、白层、平赖等7个村,设计灌溉面积9.05万亩(其中:水田3.046万亩、旱地6.004万亩),毛灌溉用水量1970万m3/a(P=80%);人畜饮水供水对象为珉谷镇、白层镇所属9个村(镇)共4.639万人口及3.8857万头牲畜,人畜用水量213万m3/a(P=95%)。
(二)同意七星水库正常蓄水位为948m,死水位为943m,水库设计洪水位951.50m(P=2%)、校核洪水位为952.87m(P=0.1%);水库总库容为1584万m3,正常蓄水位相应库容为845万m3,死库容为395万m3,兴利库容为450万m3。
(三)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同意本工程区域构造稳定性好的复核评价意见。
二、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总体布置方案。水库枢纽由库首防渗、库区连接明渠、泄水建筑物、那郎河河道治理、取水建筑物、灌区建筑物组成;灌区工程由总干渠、北干渠和南干渠以及7条支管等建筑物组成。
(二)同意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水库蓄水、泄水及取水建筑物为3级;消能防冲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灌溉渠道及渠系建筑物为5级。
(三)同意水库枢纽主要建筑物、灌区输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堵洞、泄洪、取水等建筑物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建筑物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输水建筑物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
(四)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内容为枢纽区堵洞防渗、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库区连接明渠,灌区建筑物,那郎河河道治理等。
1、集中堵洞体采用C25混凝土,长15m,洞内布置导流兼放空管,采用8×8m城门洞型断面;垂直防渗帷幕线沿“海子”洼地库盆直线布置,总长1673m;水平防渗为对水井湾库盆基础处理及进行防渗设计;泄洪建筑物由无闸开敞式溢洪道和无压泄洪隧洞两段组成,溢洪道堰顶高程948m,溢流堰净宽20m;泄洪隧洞进口高程921m,隧洞长2455m;取水口底板高程939m,取水隧洞长227m。
2、灌区连接明渠分两段,中间为一消坑,第一段长度为115m,第二段长度为237m,底板开挖高程944,宽25m。
3、灌区输水干渠3条,长24.361km;7条支管长20.6km。其中干渠主要渠系建筑物有隧洞4座,长1.309km;倒虹管8座,长3.663km。
4、那郎河河道治理应进行专项设计和审查。
(五)基本同意灌区渠系布置及建筑物工程设计,下阶段应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复核和优化设计。
三、电气设备及金属结构设计
基本同意电气设备和金属结构的选型和布置。
四、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体布置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二)本工程导流建筑物为5级,同意采用5年一遇导流洪水标准,导流时段为第四年2月,相应导流设计流量为8.48m3/s。
(三)基本同意导流建筑物设计、土石料场选择及料场开采规划。
(四)基本同意工程总工期为38个月。
五、基本同意水库淹没处理所采取的设计洪水标准及回水计算成果、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方法、工程占地范围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七星水库淹没面积2103.90亩;枢纽工程建设区永久征地340.99亩,临时用地329.72亩;输配水区永久征地259.19亩,临时用地371.10亩;设计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959人,搬迁安置人口648人。
六、基本同意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计。
七、工程概算
审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62037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二О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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