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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发改委:
余庆县魁龙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黔发改农经〔2012〕387号文批复。经复核,原批复的苗圃补偿实物指标不具体。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余庆县魁龙水库工程位于余庆县小腮镇魁龙村魁龙河下游,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随着余庆县经济的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日显突出,水利化程度低,呈现出工程性缺水严重。魁龙水库工程建设符合《余庆县县城总体规划》和《余庆县县城供水配置方案》的要求。为保障余庆县城12万人的城市用水及白泥工业园区的用水需求。因此,余庆县魁龙水库工程建设十分必要。
二、同意余庆县魁龙水库工程建设任务是余庆县县城供水和白泥工业园区供水。
三、工程建设规模为:工程设计向县城和园区年供水量1170万立方米(保证率95%)。水库正常蓄水位630米,死水位602米,兴利库容为907万立方米,总库容1152万立方米。水库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
四、基本同意余庆县魁龙水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枢纽工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泄洪系统、右岸引水系统)、引水枢纽工程(混凝土滚水坝、左岸引水系统)、供水建筑物。工程计划总工期为36个月。
五、根据2011年的实物指标调查成果,余庆县魁龙水库淹没及工程占地1075.32亩(含苗圃486.73亩),其中:耕地530.17亩,林地536.74亩,其它土地8.41亩。生产安置人口222人、搬迁安置232人(设计水平年2020年)。本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为统一年产值的16倍。
六、按2011年2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27235万元。全部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
七、同意余庆县魁龙水库工程管理局作为该工程项目法人,由其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项目法人按《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 编制勘测设计招标方案报我委核准。
八、初步设计阶段,按规程进一步复核各类工程指标,优化工程设计;做好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程水质;制定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进一步复核工程占地及水库淹没实物指标,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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