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平坝县新阳光企业集团贵定华亚物流贸易有限公司贵定县城关北部工业聚集区物流中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地方切块部分)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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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平坝县新阳光企业集团贵定华亚物流贸易有限公司贵定县城关北部工业聚集区物流中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地方切块部分)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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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黔南州发展改革委:
    报来《贵州省平坝县新阳光企业集团贵定华亚物流贸易有限公司贵定县城关北部工业聚集区物流中心资金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充分发挥贵定县黔中腹地地理优势,加快黔南州重点物流项目建设进度,推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园区规划实施,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在黔南州建立物畅其流、快捷高效、经济合理、安全方便的现代物流体系,原则同意建设贵定县城关北部工业聚集区物流中心。
    二、项目单位为贵州省平坝县新阳光企业集团贵定华亚物流贸易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贵定县。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32145平方米,主要包括建材仓储区、农资产品仓储区、矿产品仓储区及相应物流配套设施建设等。
    四、项目投资与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2200万元、银行贷款1400万元。
    五、该项目拟安排中央投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资金150万元。
    六、该项目土地征用、规划、环境保护等手续基本齐全,前期工作完备。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和采购设备。
    八、请认真做好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各项资金落实到位,按计划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二О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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