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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贵州省毕节地区惠农农资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威宁县惠农农资农产品配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改善威宁县落后的城市配送基础设施条件,发展面向流通企业和消费者的社会化共同配送,完善城乡农资配送网络,扶持毕节地区作为云、贵、川交界之地,以农业经济为主的“老少边穷”地区物流水平和物流设施建设上新台阶,原则同意建设威宁县惠农农资农产品物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单位为贵州省毕节地区惠农农资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威宁县草海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其中农资仓库3000平方米,农产品仓库24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四、项目投资与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4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800万元、银行贷款800万元。
五、该项目拟安排中央投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资金200万元。
六、该项目符合威宁县城市规划,是市、县重点物流建设建设项目,项目土地征用、规划、环境保护等手续基本齐全,前期工作完备。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和采购设备。
八、请认真做好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各项资金落实到位,按计划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二О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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