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沙县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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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沙县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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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毕节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转报金沙县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的报告》(毕节发改规划(2012)393号)及《金沙县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收悉。
根据毕节市委、市政府以及金沙县委、县政府对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要求,金沙县被列为我省省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之一。按照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规划》编制和评审情况,现批复如下。
     一、《规划》在全面分析金沙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根据金沙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强化城乡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改善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协调的公共服务体系等,从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高度,用改革的理念提出破解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的思路和路径,总体符合金沙县加快推进“三化同步、统筹发展”的改革试验思路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和总体要求。
    二、《规划》思路和目标明确,基础资料详实,编制依据充分,发展空间布局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划编制的规范和原则。
    三、《规划》坚持将近期发展规划与远景目标有机结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以项目的形式予以明确和细化,切实强化项目支撑,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三、请金沙县根据《规划》提出的发展思路、目标和路途,紧密结合开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抓紧完成金沙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工作,为全省和全市推动统筹城乡发展提供积极有效的示范经验。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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