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凯里市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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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凯里市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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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凯里市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收悉,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报送的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000人/200户,安置点1个。
  三、迁出点
  (一)凯里市大风洞乡桐油坪村新庄组部分搬迁243人/46户;  
  (二)凯里市桐油坪村把路寨组部分搬迁104人/20户;
  (三)凯里市都兰村有林组部分搬迁157人/32户;
  (四)凯里市都兰村新岩组部分搬迁104人/20户;
  (五)凯里市都蓬村都蓬组部分搬迁187人/43户;
  (六)凯里市都蓬村良田组部分搬迁94人/16户;
  (七)凯里市都蓬村翁子组部分搬迁111人/23户。
  四、安置点:凯里市大风洞乡大风洞村大风洞组集中安置1000人/200户。
  五、主要安置形式:依托小城镇建设集中安置。
  六、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住房200套16000平方米;道路硬化10800平方米;铺设供水管网4.6公里,安装水表200块;架设输电线路1.88公里,安装200户入户电线电表;绿化亮化及排污设施建设;市场建设。
  七、项目总投资1752.2万元,其中: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省财政专项资金700万元,市县配套550万元,其他资金502.2万元。
  八、建设期限:9个月。
  九、其它要求
  (一)县级人民政府是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主体,承担主体责任,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程有力、有序、有效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确保如期完成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任务。
  (二)县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2〕14号)文件要求,加强协作,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工作。
  (三)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施工单位可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发改、财政、纪检监察、项目乡镇等单位共同商议择优确定。
  (四)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报帐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帐管理、专帐核算和县级财政报帐制,严禁挪用、截留。市、县配套资金要如期如实到位。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五)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和资金要按照规定实行公告、公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09]68号)要求,将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有关情况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六)建立健全项目月报制度,按时间、按要求上报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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