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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七星关区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收悉。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报送的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520人/350户,安置点3个。
三、迁出点
(一)岔河镇
1、大寨村部分搬迁97人/21户;
2、岔河村部分搬迁498人/123户;
3、塘丰村部分搬迁161人/36户;
4、王家坝村部分搬迁264人/60户。
(二)生机镇
1、镰刀湾村岩口村民组搬迁63人/13户;
2、镰刀湾村田埂村民组搬迁54人/12户;
3、镰刀湾村联合村民组搬迁82人/18户;
4、镰刀湾村罗戈村民组搬迁51人/12户。
(三)水箐镇
1、东风村下高山组搬迁67人/14户;
2、干沟村上河中组搬迁72人/14户;
3、干沟村曙光组部分搬迁111人/27户。
四、安置点
(一)岔河镇岔河村谢家田坝集中安置大寨村、岔河村、塘丰村、王家坝村,共计1020人/240户。
(二)水箐镇东水大街集中安置东风村下高山组,干沟村上河中组和曙光组,共计250人/55户。
(三)生机镇李家寨集中安置镰刀湾村岩口村民组、田埂村民组、联合村民组、罗戈村民组,共计250人/55户。
五、主要安置形式:依托园区、小城镇建设集中安置。
六、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住房350套28000平方米;铺设供水管网9.24公里,安装水表350块;架设输电线路5.03公里,350户入户电线电表安装;新建道路2.96公里;绿化亮化及排污建设;市场建设1个。
(一)岔河镇安置点
新建住房240套19200平方米;铺设供水管网2.24公里,安装水表240块;架设输电线路2.53公里,240户入户电线电表安装;新建道路1.26公里;绿化亮化及排污建设;市场建设1个。
(二)水箐镇安置点
新建住房55套4400平方米;铺设供水管网3公里,安装水表55块;架设输电线路1公里,55户入户电线电表安装;新建道路0.5公里。
(三)生机镇安置点
新建住房55套4400平方米;铺设供水管网4公里,安装水表55块;架设输电线路1.5公里,55户入户电线电表安装;新建道路1.2公里。
七、项目总投资2480.5万元,其中,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064万元,市县配套760万元;其他资金656.5万元。
八、建设期限:9个月。
九、其他要求
(一)区级人民政府是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主体,承担主体责任,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程有力、有序、有效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确保如期完成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任务。
(二)区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2〕14号)文件要求,加强协作,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工作。
(三)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施工单位可由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发改、财政、纪检监察、项目乡镇等单位共同商议择优确定。
(四)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报帐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帐管理、专帐核算和县级财政报帐制,严禁挪用、截留。市县配套资金要如期如实到位。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五)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和资金要按照规定实行公告、公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09〕68号)要求,将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有关情况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六)建立健全项目月报制度,按时间、按要求上报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
二О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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