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雍县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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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纳雍县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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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毕节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纳雍县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收悉。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报送的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600人/325户,安置点2个。
  三、迁出点
  (一)维新镇
  1、奢沟村岩头组227人/47户;
  2、奢沟村舍之块组264人/55户;
  3、阳光村岩洞口组227人/44户;
  4、阳光村张家寨组139人/32户;
  (二)百兴镇
  1、水头上村李家排组 406人/76户;
  2、水头上村大树脚组337人/71户。
  四、安置点
  (一)维新镇总溪大道集中安置奢沟村岩头组、舍之块组,阳光村岩洞口组、张家寨组,共计857人/178户。
  (二)百兴镇龙潭集中安置水头上村李家排组、大树脚组,共计743人/147户。
  五、主要安置形式:依托小城镇建设集中安置。
  六、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住房325套26000平方米;铺设供水管网3.1公里,安装水表325块;架设输电线路1.1公里,安装变压器2台,325户入户电线电表安装;新建道路2.31公里;绿化亮化及排污建设;市场建设2个。
  (一)维新镇安置点
  新建住房178套14240平方米;铺设供水管网1.6公里,安装水表178块;架设输电线路0.6公里,安装变压器1台,178户入户电线电表安装;新建道路1.21公里;绿化亮化及排污建设;市场建设1个。
  (二)百兴镇安置点
  新建住房147套11760平方米;铺设供水管网1.5公里,安装水表147块;架设输电线路0.5公里,安装变压器1台,147户入户电线电表安装;新建道路1.1公里;绿化亮化及排污建设;市场建设1个。
  七、项目总投资2848.8万元,其中,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120万元,市县配套800万元,其他资金928.8万元。
  八、建设期限:9个月。
  九、其他要求
  (一)县级人民政府是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主体,承担主体责任,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程有力、有序、有效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确保如期完成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任务。
  (二)县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2〕14号)文件要求,加强协作,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工作。
  (三)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施工单位可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发改、财政、纪检监察、项目乡镇等单位共同商议择优确定。
  (四)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报帐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帐管理、专帐核算和县级财政报帐制,严禁挪用、截留。市县配套资金要如期如实到位。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五)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和资金要按照规定实行公告、公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09〕68号)要求,将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有关情况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六)建立健全项目月报制度,按时间、按要求上报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
  

 

  二О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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