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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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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黎平县发改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呈报黎平县新城区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黎发改呈[2012]60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新增供水能力2万吨/日,使黎平县城供水能力达到3.8万吨/日。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工程、配水工程。
二、取水工程:
1、同意设计推荐的枫树屯水库作为本工程的取水水源。
2、同意设计推荐的取水方式,由枫树屯水库大坝坝后放水管取水。
3、原则同意取水点水源保护措施,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确保水源点安全。
三、输水工程:
1、同意设计推荐的输水工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原水通过自流方式输至净水厂。
2、建设枫树屯水库至净水厂输水管DN600球墨铸铁管4365米。
3、原则同意输水管布置设计,下阶段应结合地形、地质情况,进一步优化管线线路及断面设计。
四、净水工程
1、同意设计推荐的净水厂选址方案,在城东北东屯坡坡地修建净水厂。
2、原则同意净水厂区总平面和建构筑物布置,下阶段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及远期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
3、同意净水工艺流程为管式静态混合器、絮凝沉淀池、正向变截面滤池、清水池、二氧化氯消毒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各主要设备选型。
五、配水工程:
1、建设配水管网30370米,其中DN100~DN300 PE管29130米,DN400离心球墨铸铁管1240米。配套建设1000m3高位水池2座。
2、原则同意配水管网布置设计、平差计算及管网管径的确定。
六、同意在凤形坳水厂新建1000m3清水池1座,同意该清水池设计。
七、原则同意环境保护、节能设计,下阶段应按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
八、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九、工程概算总投资核定为4450万元。
请遵照执行。
二О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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