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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玉屏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有关资料收悉,为解决玉屏县供水能力不能满足用水需要的问题,根据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玉屏县县城供水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新增日供水能力1.5万吨,使玉屏县日供水能力达2.5万吨。
(二)建设内容:
1、取水工程:同意本工程选用野鸡坪水库和金银洞地下水双水源作为取水水源,水源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保护;原则同意推荐的取水方案,但需在下一阶段作好方案的比选优化工作。
2、输水工程:同意输水工程铺设输水管DN200-DN500 L=8270米,管材选用球墨铸铁管。
3、净水工程:
1)同意该工程在县城原南门坡水厂扩建净水厂;
2)同意净水工艺流程和主要设备选型;
3)原则同意厂区总平面和建构筑物布置,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区地形、地质条件及远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总平面布置;
4)同意消防、电气和环保、劳动安全保护设计,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4、配水工程:同意工程配水方案,铺设配水管网DN100- DN500 L=25525米,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作进一步的优化;管材DN≥500选用球墨铸铁管,DN<500选用PE管。
二、服务范围:玉屏县县城。
三、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总投资3313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664万元,申请银行贷款2649万元。
四、建设工期:一年。
五、项目法人单位:玉屏侗族自治县供排水公司。
请据此抓紧进行有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编制项目招标方案和初步设计报我委核准和审批。
二О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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