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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转报金沙县发改局请求审查的报告》(毕市发改产业[2012]17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金沙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满足金沙县城污水收集处理需求,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建设金沙县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十分必要。根据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金沙县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7万吨/日,使县城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2.7万吨/天。其中,新建城中污水处理厂一座,建设规模1.5万吨/日,新建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座,建设规模0.2万吨/日。新建污水收集管网66404米,其中:DN300 28901米、DN400 25033米、DN500 9575米、DN600 2895米。
二、建设方案:
(一)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在一期工程厂区下游500米玉屏山处建设城中污水处理厂,在新城区青岗堡对岸的罗汉寨建设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二)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城中污水处理厂采用改良SBR、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采用A2/O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以及污泥处理方案,但应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作好工艺比选及优化工作,确保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三)原则同意厂区总平面布置方案和主要建、构筑物方案。
(四)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管网布置方案及管材选择方案,但需在下一阶段根据工程实际作好方案优化工作。
三、项目总投资:76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397万元,建设期利息2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3万元。
厂区总投资4352万元,(其中:城中污水处理厂总投资3524万元,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总投资828万元),管网总投资3298万元。
四、资金来源:金沙县财政自筹153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6120万元。
五、建设工期:两年。
六、项目法人单位:金沙县政业环保有限公司。
请据此抓紧开展有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编制项目招标初步方案和初步设计报我委核准和审批。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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