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紫云自治县紫成液化石油气销售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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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紫云自治县紫成液化石油气销售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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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紫云自治县紫成液化石油气销售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设项目申请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紫发改呈[2012]98号)收悉。
  液化石油气是清洁燃料,具有抗爆性能好、热值高、储运压力低、易于运输、储存设备简单、供应方式灵活等优点,使用液化气与使用其他燃料相比,可有效减少大气污染,保护环境。我省能源结构是富煤无油无气,推广使用液化气,可有效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有助于节能减排,符合我省改善能源结构的需要。
  经研究,同意紫云自治县紫成液化石油气销售有限公司液化储配站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请按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设项目核准的有关要求,在本批复有效期内抓紧组织项目业主开展有关工作,待各项申报条件落实后按程序上报核准。
  本通知有效期为1年,即从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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