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福泉直属库恢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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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福泉直属库恢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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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省粮食局:
  报来《关于请予批复〈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福泉直属库恢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黔粮储备[2012]]244号)及附件收悉。根据我委组织专家评审意见,并商省财政厅,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福泉直属库是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12个省级储备直库之一,由于2011年11月1日,库区旁突发重大爆炸事故,致使库区建筑严重受损。为保障我省粮食安全,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物流体系,继续发挥福泉直属库的收购及储备功能,原则同意该粮库在福泉市马场坪原址恢复重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占地面积17亩,主要建设粮食仓房2栋,总仓容10000吨,及办公楼、消防池、库区道路建设等附属配套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省发展改革委基本建设投资600万元,省财政厅安排600万元。
  四、建设标准
  福泉直属库恢复重建项目必须按照国家颁布实施的《粮食仓库建设标准》、《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粮食钢板仓设计规范》等进行设计和建设,工艺上必须包括粮情检测、环流熏蒸、机械通风等普遍推广的工艺技术,主要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五、在进一步落实灾害评估、环境评估等建设条件的基础上,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尽快报我委审批。
  接文后请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有关规定,加快项目设计、招标采购等工作,抓紧开工建设。

 

  二О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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