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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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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省粮食局:
报来《关于请予批复〈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福泉直属库恢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黔粮储备[2012]]244号)及附件收悉。根据我委组织专家评审意见,并商省财政厅,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福泉直属库是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12个省级储备直库之一,由于2011年11月1日,库区旁突发重大爆炸事故,致使库区建筑严重受损。为保障我省粮食安全,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物流体系,继续发挥福泉直属库的收购及储备功能,原则同意该粮库在福泉市马场坪原址恢复重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占地面积17亩,主要建设粮食仓房2栋,总仓容10000吨,及办公楼、消防池、库区道路建设等附属配套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省发展改革委基本建设投资600万元,省财政厅安排600万元。
四、建设标准
福泉直属库恢复重建项目必须按照国家颁布实施的《粮食仓库建设标准》、《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粮食钢板仓设计规范》等进行设计和建设,工艺上必须包括粮情检测、环流熏蒸、机械通风等普遍推广的工艺技术,主要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五、在进一步落实灾害评估、环境评估等建设条件的基础上,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尽快报我委审批。
接文后请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有关规定,加快项目设计、招标采购等工作,抓紧开工建设。
二О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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