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麻江县贤昌高枧新庄片区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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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麻江县贤昌高枧新庄片区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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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麻江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麻江县贤昌高枧新庄片区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贤昌高枧新庄目前没有防洪设施,区域内泥石流灾害严重,对贤昌乡高枧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构成严重威胁,项目区现有农田近800亩,由于自然地理条件限制,农田灌溉困难,主要依靠水泵抽水灌溉,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影响农民的经济收入。片区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改善贤昌乡高枧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保护耕地,节约能源,保证农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高枧村新庄组防洪堤700米,其中右岸新建防洪堤350米,左岸新建防洪堤350米,拦河坝一处,长9米,渠道长4500米。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技术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的规定,本工程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设计洪水,工程等级为Ⅴ等,堤防工程按5级设计。实施中要对有关设计内容进一步复核,对工程方案作进一步优化。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140万元。资金来源: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28万元(其中劳务报酬15万),县级配套12万元。
  六、建设年限:一年。
  七、项目法人: 麻江县水利局。
  八、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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