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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雷山县丹江镇乌东村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所在地乌东村地处清水江一级支流巴拉河的陶尧河上,从雷公山顶发源并流经村前汇集的三条溪流,三条溪流穿村而过,小溪两岸均为土堤,防洪标准低,土堤基础大部分已掏空,部分已塌陷,平均每两年汛期有1至2次洪水漫提,威胁着溪流两岸108户477人的财产及51亩农田的安全。同时,乌东村被评为“中国经典村寨景观”,修建防洪堤工程不仅保障游客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保护了全村为苗族的中国经典村落景观。因此,实施该项目是非常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重力式浆砌石堤防2257米,河道疏浚总长1168米。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技术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堤防工程设计规定》(GB20286—98),工程所在地乌东村沿河两岸为农户和农田,其防护等级视为五等,堤防为5级建筑物,本工程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洪水。实施中要对有关设计内容进一步复核,对工程方案作进一步优化。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523万元。资金来源:国家以工代赈资金480万元,县级自筹43万元。
六、建设年限:一年。
七、项目法人:雷山县丹江镇人民政府。
八、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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