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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黎平县高屯镇八舟村寨道路工程实施方案(代可研)》收悉,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黎平县高屯镇八舟村是国家风景名胜区,项目区也是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实施该项目可改善高屯镇八舟村668户2637人的交通条件,将村内景点连接起来,有效地促进公路沿线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和沿线自然资源及旅游业的综合连片开发,提高当地群众的经济收入。
二、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硬化八舟村村寨道路硬化 5.2公里,其中:
(一)通组公路硬化3条4.9公里。
①八舟寨至汉寨道路硬化3公里;
②八舟寨至田坝寨道路硬化1.2公里;
③八舟山庄至各水江道路硬化0.7公里。
(二)八舟村八舟寨串户路硬化0.3公里。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技术标准
该公路等级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四级公路标准建设,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路基和路面宽度分别为:
1、八舟寨至汉寨道路路基4.5米,路面结构形式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满铺,增设错车道;
2、八舟寨至田坝寨道路路基4.5米,路面结构形式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满铺,增设错车道;
3、八舟山庄至各水江道路路基3.5米,路面结构形式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满铺,增设错车道;
4、八舟村八舟寨串户路路基1.5米,路面结构形式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满铺,增设错车道。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23万元。资金来源: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0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20万元),县级配套23万元。
六、建设年限:一年。
七、项目建设单位:黎平县高屯镇人民政府。
八、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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