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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管委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白水镇中心片区项目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白水镇坑边村、新寨塘村、大小寨村属于典型少数民族居住山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薄弱,农田灌溉用水和交通通行较为困难,项目区内水利工程的水源条件能满足灌溉需求,但由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设多为土渠,标准低,水量损失严重,甚至不能通水,经多年运行,工程老化、年久失修,削弱了抗旱能力,效益逐年衰减。实施该工程是解决农田灌溉和改善村民出行重要交通条件的有效措施,也是推进片区内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作物单产量和土地产出率,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求。
二、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整修引水渠2760米,排洪渠220米,修复水毁排洪渠150米,路面硬化15397平方米。其中:
1、坑边村引水灌溉渠工程:灌溉面积390亩,渠长2100米。坑边村烈山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整治长度660米,硬化路面3665平方米;
2、新寨塘村道路路面硬化:整治长度830米,硬化路面3272平方米;
3、大小寨村引水渠工程:渠长660米,灌溉面积288亩,其中水田195亩,旱地93亩。排洪渠整修220米,保护农田550亩;水毁修复排洪河道150米,路面整治4个村民组(大寨、小寨、移民新区、坡怀)2935米,硬化路面8460平方米。
三、技术标准
本工程设计灌溉面积678亩、防洪保护面积550亩,依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等规程规范,本工程设计灌溉面积小于0.5万亩,工程规模属小型工程,工程等别属V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12万元。资金来源: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88万元(其中劳务报酬19万),县级配套24万元。
五、建设年限:一年。
六、项目法人:白水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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