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安县楼下镇洞口至石门坎中心片区公路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欢迎来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个人中心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关于普安县楼下镇洞口至石门坎中心片区公路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普安县楼下镇洞口至石门坎中心片区公路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将从根本上解决两县两乡镇4村507户9个村民组1716人出行难问题,为两县两乡镇的矿产资源、农作物、农副产品的运输提供了基础条件,对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增加群众收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公路全长15.50公里,包括:
  1、砂锅厂至石门坎公路8.5公里。起于砂锅厂,止于石门坎,控制点:竹桶、红岩。K0+000-K1+200段为改扩建,K1+200—K8+500段为新建公路。
  2、新建堵嘎至小寨公路7.0公里,起于堵嘎,止于小寨,控制点:三林果、大岩洞。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技术标准
  该公路等级按照《贵州省乡村公路技术标准》农村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每小时15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增设错车道,路面结构形式为泥结碎石路面,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应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警告标志等设计。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325万元。资金来源:国家以工代赈资金30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30万元),县级配套25万元。
  六、建设年限:一年。
  七、项目法人: 普安县楼下镇人民政府。
  八、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9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