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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贞丰县北盘江葫芦坡至青冈林中心片区公路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路段连接现在的X648县道及现在的S210省道,现有道路破损严重,路面坑洼不平,交通不便,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困难,严重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该项目的建设,将从根本上解决者颡村、北盘江村、金井村2218户、9764人出行难问题,为两县两乡镇的矿产资源、农作物、农副产品的运输提供了基础条件,对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增加群众收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主要建设规模
项目起于北盘江镇者颡村葫芦坡,经龙井、左家屯、老牛场、象鼻岭、三家寨,止于青冈林中心片区金井村,其中利用现在的S210省道737.012米,实际里程全长6.3862公里。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技术标准
该公路等级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每小时20公里,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0米,路面结构形式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应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警告标志等设计。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 346万元,资金来源:国家以工代赈资金30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30万),县级配套46万元。
六、建设年限:一年。
七、项目法人: 贞丰县北盘江镇人民政府。
八、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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