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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呈报的报告》(盘发改字[2012]1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基本同意盘县朱昌河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朱昌河水库已列入《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位于珠江流域北盘江水系乌都河的左岸支流朱昌河段,坝址位于镇胜高速公路朱昌河特大桥上游约1500m处。根据盘县发展规划,未来工业发展布局主要在两河乡和刘官镇,两个乡镇及城关镇、西冲镇、英武乡的现状供水能力不能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求。该水库作为最佳水源,建成后可满足上述工业及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因此,盘县朱昌河水库建设是必要的。
二、同意盘县朱昌河水库建设任务为:工业供水,城镇供水,兼顾发电。
三、工程建设规模为:工程设计年供水量5256万,其中:工业供水换4828万m³/a(P=95%)、城镇生活供水量295万立方米/年(P=95%)、农村人畜饮水供水量133 立方米/年(P=95%);电站装机4.75万千万,多年平均发电量820万千瓦时,最小下放流量0.349立方米/秒。水库正常蓄水位1460米,死水位1420米;兴利库容3578万立方米,总库容4417万立方米。水库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Ш等,水库枢纽工程挡水、泄水建筑物为2级。
四、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枢纽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身设闸溢流表孔、坝后发电引水系统及坝后厂房;供水工程库内泵站及供水管道,坝后泵站及供水管道。工程计划总工期为40个月。
五、根据2012年的实物指标调查成果,盘县朱昌河水库淹没影响面积1.5472 km;枢纽工程建设区永久占地366.58亩,临时占地893.23亩;输水区永久占地49.52亩,临时占地386.2亩。规划水平年(2016年)生产安置人口476人,搬迁安置人口472人。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为统一年产值的16倍。
六、按2012年2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116947万元。投资筹措方案:申请国家补助20000万元、省级配套50168.2万元(含省水利投资公司融资)、市县配套46778.8万元。
七、同意盘县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该水库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项目法人按《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划》(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编制勘测设计招标方案报我委核准。
八、初步设计阶段,按规程进一步符合各类工程指标,优化工程设计;做好库区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程水质;制定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进一步复核工程占地及水库淹没实物指标,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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