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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呈报的报告》(普发改基字[2012]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基本同意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五嘎冲水库已列入《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该水库位于普安县与盘县交界处,坝址处于珠江流域西江水系马别河隔界河上游峡谷河段。根据《马别河干流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黔西南州普兴煤电化一体化基地规划》和《普安县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工程建成后,可解决青山等6个城(集)镇的生活用水,解决供水、灌溉管线周边的农村人畜饮水,解决青山工业园区及普安火电厂工业用水,楼下镇灌溉用水,还可考虑余水发电,是区域性水资源配置的关键工程。因此,工程建设是必要的。
二、同意水库建设任务为: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灌溉、发电等。
三、工程建设规模为:工程设计城乡生活供水980万立方米/年(P=95%)、工业供水8927万立方米/年(P=95%),最小下放环境流量1.41立方米/秒。设计灌面2.04万亩,灌溉需水量809万立方米/年(P=80%)。电站装机15兆瓦,多年平均发电量0.352亿千瓦时。水库正常蓄水位1337米,相应库容9432万立方米,总库容9912万立方米。水库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Ш等,水库挡水坝为2级。
四、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碾压混凝土拱坝、坝顶溢洪道、泄洪冲沙底孔、提水泵站、引水发电系统,电站厂房及升压站、乡镇供水管道、灌溉输水管道及灌区建筑物等。工程计划总工期为36个月。
五、根据2012年的实物指标调查成果,水库淹没影响面积3.9067平方公里;枢纽工程建设区永久占地388.47亩,临时占地244.68亩;灌区永久占地166.83亩、临时占地393.05亩;供水区永久占地9.1亩、临时用地100.05亩。规划水平年(2015年)生产安置人口643人,搬迁安置人口937人。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为统一年产值的16倍。
六、按2012年3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87300万元。投资筹措方案:申请国家补助20000万元、省级配套40380万元(含省水利投资公司融资)、州县配套26920万元。
七、同意普安县五嘎冲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为该水库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项目法人按《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划》(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编制勘测设计招标方案报我委核准。
八、初步设计阶段,按规程进一步符合各类工程指标,优化工程设计;做好库区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程水质;制定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进一步复核工程占地及水库淹没实物指标,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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