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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呈报的报告》(盘发改字[2012]1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基本同意盘县出水洞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盘县出水洞水库已列入《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该水库位于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马别河支流猪场河中上游,坝址位于老厂镇岩丰村大卡木组与新民乡白鱼村落喜河组之间的河段上。随着盘县经济的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日显突出,工程性缺水严重。出水洞水库工程建设符合《盘县水资源配置方案》和《盘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报告》的要求。建成后,将为马依镇、民主镇和宝田镇一带的盘县煤层气精深加工和煤制油项目提供水源条件,解决新民乡人畜饮水和灌溉用水问题。因此,出水洞水库工程建设十分必要。
二、同意水库工程建设任务为:工业供水、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等。
三、工程建设规模为:工程设计年供水量8772.6万立方米/年,其中:工业供水量7590.9万立方米/年(保证率95%)、农村人畜饮水量65.1万立方米/年(保证率95%)、灌溉水量1116.6万立方米/年(保证率80%),最小下放流量0.51立方米/秒。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446米,死水位为1390米,水库总库容为6858.1万立方米,兴利库容为5483万立方米。水库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III等。
四、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水库枢纽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溢洪道、泄洪洞、引水口、取水口等建筑物组成;供水工程由库区泵站+四级加压泵站至民主镇供水压力管道,以及库区泵站+二级加压泵站至保田镇压力供水管道等建筑物组成。工程计划总工期为39个月。
五、根据2012年的实物指标调查成果,水库淹没影响面积2.2238平方公里;枢纽工程建设区永久占地706.2亩,临时占地773.55亩;输水区永久占地375亩,临时占地1791.06亩。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897人,搬迁安置人口606人。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为统一年产值的16倍。
六、按2012年2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158204万元。投资筹措方案:申请国家补助20000万元、省级配套74922.4万元(含省水利投资公司融资)、市县配套63281.6万元。
七、同意盘县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该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项目法人按《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编制勘测设计招标方案报我委核准。
八、初步设计阶段,按规程进一步复核各类工程指标,优化工程设计;做好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程水质;制定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进一步复核工程占地及水库淹没实物指标,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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