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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黔东南州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请求审查凯里市第三(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州发改环资[2012]76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日处理1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收集及输送管道总长29332米,其中:De400管18730米、De500管3185米、De600管7297米、De800管120米。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744座,处理后DN500污水排放管10926米。
二、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建设于凯里市开发区大坳西侧距清水江约300米处。
三、工艺流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原则同意推荐的A2/O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设计和主要设备选型,污水处理达标后按环保要求排入鸭塘河。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复核部分设计参数取值,优化设备选型,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污泥处理工艺方案。
五、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平面和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地实际情况优化总图布置,节约用地。
六、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处理后污水排放方案,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结合地勘资料,细化完善排水管网布置方案及工程处理措施,确保处理后尾水按环保要求安全排放。
七、原则同意污水管网平面布置和纵断面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管网布置,复核水力计算参数优化管径。
八、同意管材选用HDPE双壁波纹管,局部架空管道管材选用球墨铸铁管。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管径及管材建设。
九、同意给排水、电气、节能、自控和消防设计。
十、同意环保和劳动安全卫生设计。
十一、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十二、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两年。
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6605万元,其中厂区工程投资为2715万元,管网工程投资为3890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超可研批复部分投资由凯里市自筹解决。
请遵照执行。
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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