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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的有关资料收悉。为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贵安新区建设,经研究,同意贵安新区金马路道路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在下一阶段进一步优化。
二、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金马路道路建设项目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起于金清路,经清镇市红枫湖镇、花溪区湖潮乡、麦坪乡,止于安顺市平坝县马场镇凯掌水库北侧接规划城市道路,全长28.468公里,道路红线宽度60米(K0+000m—K8+700m;K21+700m—K28+468m)、100米(K8+700m—K21+700m),共设桥梁14座,涵洞11道及附属设施,设计行车速度主路V=60公里/小时、辅路V=40公里/小时。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总投资84.30亿元。资金来源为:由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筹措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请据此抓紧进行有关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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