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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册亨县发展和改革局:
黔西南州发改委转报来的《关于转报〈册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州发改呈〔2012〕108号)及《册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现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送的《册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点:册亨县者楼镇纳晃小区森林路2号。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扩建(装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585㎡,配备测试实验仪器设备53台(套)。检验检测人员技术培训40人次。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核定概算总投资300万元,其中,实验室改建56.5万元,仪器设备购置222.5万元,培训费5万元,项目建设其它费用16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24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0万元。
五、建设年限:一年
六、要强化对的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各级发展改革、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职能分工,搞好衔接,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
七、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实施,不得擅自进行调整或变更。要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及时发挥投资效益。
八、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配套资金落实。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工作,做到专户存储、专帐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同时要保证配套资金足额按时到位,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九、进一步搞好项目建设信息报送工作。项目法人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按季度向发展改革和农业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投资安排使用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和使用情况等。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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