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榕江县城区排水(雨水)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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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榕江县城区排水(雨水)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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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榕江县发改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要求审批榕江县城区排水(雨水)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榕发改呈[2012]99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城市雨水收集渠系统4580米,现状雨水沟改造1891米,其中:DN500管864米、DN1000管429米、DN1200管598米,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85座、雨水口(含雨水箅子)160座、沉砂井300座。建设东滨江大道排水泵站1座,设计流量为14m3/s,三江路排水泵站1座,设计流量为9.3m3/s,城区铺设透水砖68000m2。服务范围为榕江县老城区主要区域。
  二、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的设计。
  三、原则同意雨水管(渠)网布置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管(渠)网布置,复核水力计算参数优化管径。
  四、同意设计推荐的管道管材选用,管径≤500选用HDPE双壁波纹管,管径>500选用钢筋砼Ⅱ级管,同意雨水渠采用混凝土结构,局部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
  五、原则同意排水泵房总平面和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和主要设备选型,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地实际情况优化总图布置,节约用地,进一步复核部分设计参数取值,优化设备选型。
  六、同意环保、节能和劳动安全卫生设计。
  七、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八、该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两年。
  九、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8660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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