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办公用房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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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省高级人民法院:
报来的材料收悉,为加快法院队伍建设,适应法院工作需要,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建设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办公用房。为节约土地资源和建设资金,该项目与审判法庭合建。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按机关编制人数54人核定,总建筑面积972平方米。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43万元,资金来源由你院自筹解决。
请据此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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