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遵义市红花岗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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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遵义市发展改革委:
有关资料收悉。为解决遵义市红花岗区现有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严重不足的问题,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建设遵义市红花岗区行政服务中心。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遵义市红花岗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办公用房41058平方米。
三、办公用房投资10264.5万元(不含征地拆迁及城市配套费),资金来源由遵义市红花岗区财政自筹解决。
请据此抓紧做好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办理。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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