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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贵州庆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吉源选煤厂初步设计》的请示”(桐发改请字〔2012〕1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
根据《贵州省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工作意见》(黔发改投资〔2004〕1173号)、《关于调整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10〕2589号)、《贵州省省直机关行政职权目录》(2011版)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委“关于桐梓县吉源煤矿(60万吨/年)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黔发改能源〔2009〕1417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对桐梓县吉源选煤厂的主要技术原则批复如下。
一、建设性质、规模及工作制度:吉源选煤厂建设性质为新建;一期建设规模为120万吨/年,为群矿型选煤厂(预留后期扩建达到180万吨/年规模的系统条件);工作制度:年工作330天,日工作16小时。
二、入选煤源:本公司所属吉源煤矿(设计规模60万吨/年)、官仓煤矿(设计规模45万吨/年);以及外购周边其它煤矿煤源。
三、厂址位置:选择位于吉源煤矿工业广场对面的缓坡地带;
四、选煤工艺:采用原煤全破碎+50~0mm双供介无压三产品重介旋流器+粗煤泥重介旋流器+煤泥浮选的联合工艺流程。
五、用户市场:化工用煤、动力用煤和电厂燃料用煤。
六、建设工期:15个月。
七、建设总投资:19064.3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5719.314万元(总投资的30%)由贵州庆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资本金以外13345.066万元采用银行贷款解决。
八、有关要求:项目节能减排、环保、安全、消防和工业卫生等设施要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请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完善有关内、外部条件,组织好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的建设,争取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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