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里县2013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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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里县2013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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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龙里县2013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黔南发改呈〔2013〕25号)收悉。经组织相关专家审查,原则同意你们报送的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建设安置点2个,住房422套,搬迁安置农村人口1680人。

  二、安置点

  1、依托小城镇建设集中安置,羊场镇新营村,190户780人。

  2、依托产业园区建设集中安置,谷脚镇谷远新村,232户900人。

  三、迁出点

    (一)羊场镇迁出移民190户780人,其中:

  1、走马村让纳组搬迁21户84人;

  2、走马村玩月庄组搬迁21户88人;

  3、走马村河围寨组搬迁21户84人;

  4、金批村大金批村组搬迁35户142人;

  5、金批村小坡脚组搬迁12户48人;

  6、金批村边坡寨组搬迁17户68人;

  7、新营村关口寨组搬迁19户80人;

  8、新营村谢院组搬迁25户105人;

  9、新营村黄泥榜组搬迁19户81人;

  (二)谷脚镇迁出移民232户900人,其中:

  1、谷远村五组搬迁97户348人;

  2、谷远村六组搬迁77户305人;

  3、谷远村七组搬迁58户247人;

  四、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住房422套,建筑面积46000平方米;新建安置区道路25550平方米;铺设供水管道6.2千米;架设输电线路4.5千米,安装变压器4台;新建排水(污)沟(管)4.9千米。

  1、羊场镇新营村集中安置点

  新建住房190套,建筑面积22800平方米;新建安置区道路12350平方米;铺设供水管道2.2千米;架设输电线路2千米,安装变压器2台;新建排水沟1.9千米。

  2、谷脚镇谷远新村集中安置点

  新建住房232套,建筑面积23200平方米;新建安置区道路13200平方米;铺设供水管道4千米;架设输电线路2.5千米,安装变压器2台;新建排污管3千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473.6万元。1、住房投资4659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资金2016万元,其余自筹;2、配套基础设施559.6万元,由州县自筹(含整合部门资金);3、管理费255万元,地方自筹。

  六、建设期限:一年

  七、其他要求

  (一)县级人民政府是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主体,承担主体责任,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程有力、有序、有效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确保如期完成2013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任务。

  (二)县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2013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3号)文件要求,加强协作,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工作。

  (三)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建设管理方式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四)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报帐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州县自筹资金(整合部门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五)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和资金要按照规定实行公告、公示制。发改部门要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09〕68号)要求,将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有关情况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六)建立健全项目信息报送制度,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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